出獄性侵犯 1天內向警報到

無縫接軌 即起執行

內政部日前跨部會決議,將過去寬鬆要求服刑期滿的性侵犯在出獄後「儘速」向戶籍所在地的警方報到,改為「隔天」 報到,為確實執行性侵犯出獄「無縫接軌」機制,收容700多名性侵犯、佔全國8成的台中監獄,昨天與台中地檢署、台中市政府、警察局、衛生局等舉行聯席會議,中監除預告縣市政府有性侵犯出獄,並告誡出監人24小時內須向地檢署觀護人室或轄區派出所辦理登記報到,假釋沒報到者撤銷假釋,刑滿者處以罰款及刑責。

雲林葉姓少女事件凸顯對出獄性侵犯監控上的「空窗期」。事實上, 現有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身心治療及教育輔導辦法」已有相關的監控規定,只是各機關互推責任,各自解釋法令,各個環節沒有完整銜接,才讓葉姓少女不幸事件發生。

昨天聯席會議中,要求台中監獄,性侵犯出監須讓其簽收通知單,告知24小時內須向轄區派出所辦理報到登記,警方將其列入「治安顧慮人口查訪」。即日起執行,一個月後檢討執行成果。

葉姓少女案有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情形,法務部保護司長費玲玲昨表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雲林分會研議是否可請求國家賠償,不過能否獲得國賠,仍須視是否符合國賠法律要件等規定而定。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