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建議,離婚宜委託律師

近年來,家暴新聞頻傳,甚至有狠夫殺害配偶、子女等駭人聽聞的事件,雖然臺灣離婚率每年提高,離婚話題也不再是羞於啟齒之事,但大部分的夫妻,還是有家醜不外揚的想法,認為夫妻自己談就好,不願找律師、對配偶自己找律師,也容易產生不滿,但其實這種觀念,反而不利於夫妻和平分手。臺灣輔導與諮商學會理事長郭麗安指出,西方人談離婚多半是委託律師出面,很少有類似玉石俱焚的情況,臺灣人往往認為離婚很丟臉,鮮少找人介入,但「離婚真的不可恥,找人幫忙是正常的,若真不行,寫訴狀到法院訴請判決離婚,讓法院資源介入也是方法之一。」值得我們參考。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法律評析

家事事件十分重視親屬間的協商、調解,簡言之,就是盡量「溝通」,原因是什麼呢?家事事件不像民事財產上的訴訟,判決下來、欠錢還錢後就沒事了,縱使夫妻身分關係消滅,但只要雙方有子女,就還是要繼續做個友善的父母。如果是父母子女間的糾紛(履行扶養義務等),血緣關係更是永遠不可能斷絕的,所以家事事件最重要的,不是「消化」案件(單純結案),而是「化解」糾紛(解決未來問題),而法院的判決是僵化的,判決無法解決大部分的問題,只能暫時由法院做出一個決定,但雙方如果不願遵守,最後只是又回到法院,所以家事事件當事人間的溝通,才是解決問題的重點

但如何讓爭吵不休的雙方有溝通的機會?除了透過家族長輩、朋友外,另外最有助益的就是律師了,家事律師身兼法律諮詢,心理諮詢(當事人需有渲洩心事的出口)的角色,更能透過自身專業,讓雙方了解訴訟程序及提供建議,是當事人間十分重要的橋樑,如果談離婚能透過律師,可減少雙方擦槍走火的機會,現在法律諮詢的管道很多(天秤座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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