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狂購物男 裁定花錢「須妻同意」

 

罹患躁鬱症的林姓男子,瞞著家人胡亂購物和投資,不到二個月花光150萬元,還偷偷買車,直到出車禍才被發現,林妻向法院聲請輔導宣告獲准,等於剝奪了他花錢的自主權。
 
桃園地院指出,監護宣告(過去稱禁治產)就是喪失財產支配和處分權,以後花錢必須經過代理人或輔導人同意,通常是針對失能、失智或植物人,躁鬱症患者裁定監護宣告相當罕見。
 
長庚醫院鑑定說,躁鬱症發作時,患者認知功能與問題解決能力都會出現障礙,瘋狂購物是其中一種表現方式。
 
桃園地院調查,林姓男子(57歲)罹患躁鬱症,情緒不穩定,只要發作就瘋狂大採購,包括到五星級飯店消費、買奢侈品、基金等,買了東西還藏起來不讓家人知道,他曾偷拿農地貸款150萬元,不到二個月花光,「錢花那去家人都不清楚」,欠下一百多萬元卡債和債務,家人知道後,曾限制他狂買,不讓他碰錢。
 
但只要躁鬱症發作,他照買不誤,今年1月,他瞞著家人以分期付款買車,直到出車禍,家屬才知道他買車,他聲稱「要到科學園區上班才買車」,但他已失業好幾年,林妻認為再這麼下去,家中可能破產,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要限制他花錢的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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