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輩生前未立遺囑,姑姑為爭產對姪子提告

一名楊姓男子在臉書感嘆家中有長輩過世,但因為沒有立遺囑分好遺產,以致於因為財產房屋分不清,結果被姑姑告上法院。

法律評析

預立遺囑的好處

        預立遺囑不僅能避免子女晚輩爭奪遺產,而且能依照自己的意思分配,將大部分遺產留給生前照顧自己的子女或依自己的意願分配不同比例,而不是平均分配。甚至,在一定條件下也可以完全剝奪繼承人的繼承權不給半毛錢(例如:對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參考民法第1145條),而非要留一定比例的特留分給不想讓其繼承遺產的人。

 

如何預立遺囑

          大致上可分為自己寫好或請人代勞二者,因為自己寫沒有見證人,而且一般人不懂法律容易導致遺囑無效,所以最好請人代勞,可委託律師為「代筆遺囑」或由公證人公證遺囑,二者差別在前者律師會向立遺囑人詳細講解預立遺囑需要留意的重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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