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純上的算命因為是你情我願,如果只是算命師算不準,因為他是確信書上或研究的知識所下的定論,疏於斟酌與研究,而做出的斷語。並非實質要欺騙受算命者,所以欠缺詐欺故意,不構成詐欺罪。
一六五專線最近發現,全台傳出愈來愈多「算命詐騙」案件。潘姓女大學生,日前接到免費論命結緣的傳單,一時好奇打電話預約算命,結果遭到歹徒以施法可以「開桃花、助人緣」的謊言,要求被害人將4萬多元裝入開運袋 ,宣稱作法要潘姓女學生迴避,結束之後才將信封交還,等到女學生回家拆封,才發現袋內只剩一疊報紙,原來遭到歹徒調包詐騙。
但是,此案例與坊間算命若有算不準的情形不同。該案,自稱算命人士的男女,謊稱免費算命,約被害人到素食店見面。要求被害人聽其指示,準備紅衣服,並將七顆相思豆、五根頭髮和現金四萬四千四百四十四元放進紅包袋,再放進信封,要被害人將這個開運帶給他,他要作法替女子改運,結果是為了掉包。將有錢的開運袋換成裝報紙的開運袋,這種行為是以詐術,使人陷於錯誤,應成立刑法第339條第1項普通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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