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鄭姓男子組顧問公司,對外宣稱可代為辦理急難救助、勞農漁公保險、商業保險理賠等業務,然後由業務員在醫院發放宣傳單,尋找有保險理賠需求的病患,教導病患瞞騙醫師開設不實的診斷證明書,成功申請到保險金,事後再以保險金3成作為佣金。
檢方訊問鄭姓男子以及公司陳姓業務員等3人,所為已觸犯刑法詐欺、偽造文書等罪,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名徐姓女業務員則以新台幣5000元交保。
詐騙集團的手法形形色色,縱使警方不斷宣導民眾提高警覺注意,還是有不少民眾受騙,不論是謊稱家人被綁架要求匯贖金、新成立的高獲利投資公司招募股東,或是像本則新聞向民眾宣稱可協助獲得高額保險理賠等,犯罪手法層出不窮,民眾若是未加留心查證,或是受詐騙集團拋出「高獲利」、「免費代辦…業務」的誘術所惑,當心成為待宰羔羊,更有可能成為詐騙集團的共犯。
詐騙集團最常觸犯的刑責是詐欺取財及偽造文書,詐欺取財是指施以詐術使他人交付財物,詐術的方式沒有限制,不論是言語或是書面捏造謊言,都屬於詐術,若是捏造文件,更會觸犯偽造文書罪。
本則新聞的病患受詐騙集團指揮向醫生隱瞞病情,使醫生開出錯誤的診斷記錄,並持該診斷結果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並給付保險金,從指導病患隱瞞病情到使醫師開出不實的診斷證明,就是一個詐術行為,進而使保險公司陷於錯誤而理賠保險金,並從保險金中抽佣金,這類就是俗稱的「保險黃牛」會成立詐欺取財罪,而病患更可能成為詐欺取財的共犯,無端背負刑責。
在醫院經常會有人到病榻前詢問是否要申請理賠,或是在急診室看到車禍病患就匡病患說可以幫忙談和解和申請理賠,如果方式及程序正當,當然沒有問題,但往往都會使用不法手段獲取金錢,這類趁人之危的保險黃牛,民眾應多加注意避免若入圈套,或是向律師或法律扶助基金會等正當管道尋求協助。
15歲少年無照駕車撞死人-論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