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買房為了避免賣方信口雌黃,可要求賣方將口頭保證事項增列於定型化契約內,以保障自己權益。
永和林小姐買房時,竟然是在晚上12點精疲力竭時,被仲介連哄帶騙簽下合約,形同疲勞轟炸、逼供式強迫簽約。簽約後仲介卻不讓買方看屋,幾經周旋買家最後看到的竟然是漏水的房子,仲介與賣家卻互踢皮球,不願出面處理,最後透過調解委員會,屋子漏水修繕草草了事。對於林小姐而言,買屋本來是一件人生中開心的事情,現在卻是花錢找罪受的惡夢一場。
林小姐完全無法接受一簽完約就要面臨房子漏水的問題,於是多次請仲介處理,但仲介卻說他們無法聯繫到買主而一再拖延,眼看著交屋日即將到來,漏水問題還是沒下文,林小姐一氣之下,就向永和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申訴,在調解委員會的調解下,仲介表示他們願意負責修繕,但修繕方式極為粗糙,只是將樓上排水口用矽膠將隙縫補起來,再將樓下的一些壁癌水漬刮除,根本只是治標不治本的做法。
而斡旋金也是應注意的一點,由於斡旋金制度是仲介公司自創,並無明確定義,實務上多發生仲介糾紛,仲介公司經常先勸誘購屋者支付斡旋金,仲介再積極去遊說賣方,促成交易完成;當買方不打算購屋時,仲介有時謊稱之前所支付之斡旋金,已轉為定金,如買方反悔不買,則將沒收斡旋金。所以民眾千萬不要輕易付出斡旋金,以免蒙受損失。
另外為了避免賣方信口雌黃,買方可要求賣方將口頭保證事項增列於定型化契約內,以保障自己權益。但多數賣方唯恐增負責任,便誆稱定型化契約為不可更動,其實是錯誤觀念。最終,買房子還是找有口碑且直營的仲介公司,不管是品質或保固,都有比較好的保障。買房時也可請有買屋經驗的親戚或朋友一起看屋且提供一些建議。看屋時多拍些照片,對自己肯定有更好的保障。
資料來源:奇摩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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