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駕車列為刑事犯罪,卻仍然常有酒醉駕車肇事的情形,甚至進而釀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案例,除了造成被害人傷亡外,肇事者本身也應該要負酒醉駕車的公共危險罪、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等等的刑責。
交通部作成決定,加重營業大客車酒駕罰則,大客車司機酒駕吊照期間由現行一年延長為兩年;肇事致人受傷時,吊照時間由兩年提高至四年,且五年內如有兩次吊照紀錄者,將註銷駕照,且必須等到四年才能重考。另外,並禁止司機開車時使用對講機等無線電設備,以及強制白天行車全程開大燈。
酒醉駕車列為刑事犯罪,卻仍然常有酒醉駕車肇事的情形,甚至進而釀成重大交通事故的案例,除了造成被害人傷亡外,肇事者本身也應該要負酒醉駕車的公共危險罪、過失傷害或過失致死等等的刑責,另外民事賠償責任也是不可免的。
就本件新聞而言,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或第276條過失致死刑責,還要與酒醉駕車的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責數罪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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