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小錢大災難,校園複製書籍問題多

         每到學校開學之際,校園附近影印店的業務量立刻暴增,各科系「特別版」課本訂單應接不暇,反映出校園重製問題氾濫,除了嚴重侵害著作人的智慧財產權外,同時也顯示學校教育對於智慧財產的漠視,以及學生不懂得侵害別人智慧財產之虞,同時也可能讓自己成為下一個受害者。

          著作權人的追訴權是否擴大至每一位重製書籍的人?複製書籍的確是一種違反使用者付費原則的行為,但為教育目的而有重製行為之必要者,著作權法第四十六條另有特別規定,依法設立之各級學校擔任教學之人,複製書籍在合理範圍內,仍屬合法行為。只是,究竟合理範圍為何?目前現行法中尚未明文規定可合理重製的範圍為書籍的幾成,因此難以客觀界定之。
    
          影印教科書超出合理範圍時,仍須負擔法律責任。影印本身就是一種重製行為,未經著作人同意擅自影印,雖明文規定教科書得合法影印,但仍須於一定範圍內,若未依照規定,屬非法重製他人著作行為,重製者及幫助重製之影印店,仍皆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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