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

刑法第276條第1項普通過失致死:「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刑法第276條第2項業務過失致死:「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所謂業務過失是指行為人的過失是基於業務上行為而發生。所謂業務是指個人基於社會地位繼續反覆執行的事物,包括主要業務和附隨業務。實務上最常見的例子就是砂石車司機撞死人,則開砂石車就是他的業務。

※業務過失致死罪於2019年已廢除,並提高過失致死罪的法定刑,給予法官較寬鬆之裁量權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