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跑別人的寵物也會有刑責?

刑法第354條規定: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為毀損罪。又其中之「毀棄」要素,係指毀滅或拋棄物之根本存在者。故意將他人的寵物放走,使飼主找不到,此行為已使該寵物根本上不存在,構成毀損罪中的毀棄要素,足生損害於飼主,成立刑法毀損罪。

寵物算是個人的財產

甲將他人飼養魚鳥籠中之名貴鸚鵡一隻放走,甲將他人飼養魚鳥籠中之名貴鸚鵡一隻放走之行為可能成立刑法第354條之毀損罪
按刑法第354條規定: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為毀損罪。又其中之「毀棄」要素,係指毀滅或拋棄物之根本存在者為是,是以本案中甲對於自己將他人名貴鸚鵡放走有認識,係具備毀損故意,又其放走鸚鵡之行為係使鸚鵡此項他人之物根本上不存在,而足生損害於該他人,核甲所為係犯刑法第354條毀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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