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欺罪重要的構成要件是「施用詐術」,但何謂「施用詐術」?

詐欺罪重要的構成要件是「施用詐術」,何謂「施用詐術」?仲介業者鼓吹投資客買房,認為房價趨勢向上,買入必定賺錢,結果投資客買入房屋後房價大跌,是否是施用詐術?媒人介紹女子予單身男子,稱女子貌美似林志玲,男子付費用給媒人,結果發現女子相貌平凡,媒人是否詐欺?

如前述第一個問題所述,「詐欺」指的是行為人「施用詐術」,因為此一詐術導致被害人為處分財產之行為,而處分財產之行為又導致了被害人遭受財產上的損害。而且行為人主觀上對犯罪事實有所認識而且想要取得不法財產或利益。所謂「施用詐術」指的是使用或傳遞和事實真相不符的訊息。但訊息事實本身需有真假內容,才可能不實。賣畫者將贗品充作真品出售,當然是施用詐術,所以可能構成詐欺罪(須再檢驗是否符合其他構成要件,詳參第一題)。媒人介紹女子予單身男子,稱貌美似林志玲,男子付費給媒人,結果發現女子相貌平凡,媒人之行為不會成立詐欺罪,因為女子是否貌美如林志玲,沒有真假內容的問題。至於未來的事情,因為沒有真假的對照基礎,通常也不會構成施用詐術,所以證券分析師告訴投資人某支股票未來上漲可能性極高,結果投資人買入後立刻套牢,仲介業者鼓吹投資客買房,認為房價趨勢向上,買入必定賺錢,結果買入後房價大跌,既然都是涉及未來,不符合施用詐術的要件,所以難以依詐欺罪處罰。不過,如果證券分析師在宣稱某支股票上漲的同時,又提供了造假的財務報表,投資人因此相信而買入該支股票。或仲介業者提供虛構資料告訴投資客房屋旁一年後將蓋巨蛋體育館,則因為已經涉及了現實狀況的欺騙,此時就可能構成詐欺罪。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