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人的資格有無限制,是否以成年為必要

不管是結婚證人或離婚證人,在法條上並未有詳加規定。 不過依然有跡可循: 依筆者淺見,找「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人當離婚或者結婚證人才是比較有保障的。

已滿十八歲才可以當證婚人嗎?

民法第12條規定已經將法定的成年定義為18歲,結婚、離婚都必須要年滿18歲才可以,未滿18歲的人是不可以結婚的!更不用說是離婚,訂婚也必須要年滿17歲才可以,但關於未成年人可以當證婚人與否,其實現行法並沒有明文規定。

不管是結婚證人或離婚證人,在法條上並未有詳加規定。 不過依然有跡可循: 依筆者淺見,找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人當離婚或者結婚證人才是比較有保障的。 為什麼?因為戶政事務所為了確定登記的雙方確實有離婚、結婚的意思,所以需要找證人來證明,雖然未成年人也可以證明,但如果是一個不懂結婚或離婚是什麼意義的人的話,很有可能就不具備做證人的效力了,與其懷抱著這種不確定因素,不如找個年滿十八歲的人當證人,顯然是個更好的選擇。但就法律來說,而當證婚人並非在結婚,對結婚/離婚証人本身無利害關係,所以未成年人當見證人也是可行的,而且不需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