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賣玉蘭花?男出獄借錢被拒 竟要兒告姑姑

黃姓少年指控姑姑逼他上街賣玉蘭花,凌晨三點就起床開始悲慘的一天,長期壓搾;法官調查發現少年的父親入獄,託姊姊照顧兒子,出獄想借錢被拒,竟要兒子告姑姑,查出這段「恩將仇報」的情節。
黃姓少年(十八歲)提告指出,姑姑的養女和其他四名智能障礙人士也被虐待壓搾,他賣玉蘭花四十三個月,拿不到半毛錢,打官司索討薪資一百廿七萬元;台北地院調查認定少年是幫忙家務,和姑姑沒有僱傭關係,昨天判他敗訴。

少年的姑姑昨天難過表示,弟弟被關後罹患喉癌,少年為負擔父親的醫療保險費用,向她提議想賣玉蘭花;她認為難得一片孝心才答應協助,賣花所得全交給少年。弟弟醫療保險費一個月高達七萬餘元,少年負擔四萬元,她還墊付三萬餘元。

姑姑說從小養育少年,很清楚他是老實乖巧的小孩,無辜被父親利用;直到現在她仍和少年有聯繫,但對弟弟已死心。

黃姓少年的父親七年前罹癌,經營徵信社觸法被判刑,離婚母親不知去向,入獄前安排兒子借住台北市信義區姊姊家。少年說姑姑賣玉蘭花和串花維生,月收入高達廿萬元,卻裝智能障礙領社會福利,還誘騙五位智障人士賣花,薪資嚴苛不合理。

「每天凌晨三點被搖醒串花,開始悲慘一天。」黃姓少年說,十一歲起被姑姑壓搾、凌虐,串花到清晨七點半才去上學,下課回家還要洗衣服、掃地拖地,假日也要工作十二小時。

姑姑喊冤詐領社會救助,解釋殘障手冊是醫院核准,沒有誘騙五人賣花;其中一人是養女,另外四人是受人委託照顧或自願賣花,她提供所有人吃住,串花賣花才有錢貼補家用。

她向法官辯稱,少年清晨六點多起來幫忙一下就去上學,每天還給他一百元買早餐,下課偶爾才做家事。

法院調查,少年靠姑姑吃住三年多,不想賣花可以休息,不會挨打或挨罵;少年原本是幫父親賺保險費,後來賺自己的零用錢。法官認定少年串花是幫忙家務,判姑姑不用付薪水。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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