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與小雯聯手設計蕭漢昇

小雯(李亮瑾飾演)為醫院的院長,許建安(伊正飾演)為了報復蕭漢昇(謝承均飾演)奪走女友陳怡靜(真實身分:李正男,改為連靜雯飾演)之恨,與被正男搶走老公漢昇的方小雯聯手,陷害漢昇。漢昇莫名其妙被警方約談,原來是小雯懷孕休養期間,他莫名其妙被人竄改為小雯經營的醫院負責人,而現在醫院與許建安經營藥廠合作,有人吃藥而死亡,許建安辯稱說:「有提醒漢昇這些藥沒有經過衛生局檢驗通過不准上市,未料漢昇利慾薰心,硬要拿去賣,結果吃死人,所以漢昇應該要負責!」

法律評析

該案許建安與方小雯為了報復漢昇,將醫院負責人竄改為蕭漢昇,關於醫院設立與醫療社團法人組織章程變更,在醫療法第12條及第51條有提及應經主管機關同意(在中央為行政院衛生署;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而得到主管機關同意,才會發許可證照,許可證照屬於特種文書,故建安與小雯涉及刑法第212條偽造特種文書罪:「偽造、變造護照、旅券、免許證、特許證及關於品行、能力服務或其他相類之證書、介紹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而為了陷害漢昇,又報警,觸犯刑法第169條第1項誣告罪:「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於賣假藥害死人,在賣的時候建安與小雯應該可以預見其犯罪結果發生,但為了報復蕭漢昇,所以兩人認為沒差,所以兩人依刑法第271條第1項、刑法第13條第2項有間接故意,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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