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公級扒手,竊盜罪送辦

朱、李二嫌在行天宮偷竊信徒錢包,觸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普通竊盜罪,朱嫌年齡已屆八十歲,依據刑法第18條第3項:「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若判刑確定,監所人員會考量其病情,而安排其在獄中就醫。

昨天是關聖帝君農曆誕辰,一大早,行天宮湧進上萬名朝拜的信徒香客,兩名老扒手也混在其中,趁亂扒竊香客皮包,當場被刑大肅竊組幹員捕獲,兩嫌都推說生病前往參拜祈福,臨時起意犯案,訊後被依竊盜罪嫌送辦。

兩名老扒手分別是八十歲的朱玉祥和六十歲的李慶賢,已是「師父級」的慣竊,看似老態龍鍾,作案身手仍相當矯健,不想與同夥分贓,都獨自犯案,因前科累累,早是警方鎖定目標,其中朱犯案長達五十年,有四十一項扒竊紀錄;李也有廿五項扒竊和偽造文書紀錄。

法律評析

關公面前行竊,阿公扒手落網

朱、李二嫌在行天宮偷竊信徒錢包,觸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

  • 普通竊盜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而朱嫌年齡已屆八十歲,依據刑法第18條第3項:「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至於不論朱嫌或李嫌身上有任何疾病,皆不影響他們的刑責,只是將來若判刑確定,監所人員會考量其病情,而安排其在獄中就醫。

  • 歡迎來電諮詢:04-2375-6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