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龍妹詐騙百宅男,判刑兩年兩個月

尤女出於詐欺的故意用辣妹照片充當自己,又用各種理由向網友借錢並保證會還,屬於詐欺的行為,男網友也因此陷於錯誤而而處分自己的財產匯錢給尤女,結果產生財產上的損失,故成立詐欺取財罪。

體重一百三十公斤的女子尤淑娟,盜用一名比基尼辣妹照片,上網交友專釣宅男,尤女謊稱家人出車禍、母親重病,騙宅男匯款救急,本尊從未現身。提告的被害人多達三十九人,共被騙兩百多萬元,檢方起訴尤女並求刑一年六月,但法院計算她五年至少詐取兩百一十九筆匯款,惡性不輕,依詐欺取財罪重判她二年二月徒刑。

法律評析

網路交友遭詐騙,詐欺取財罪之成立要件

尤女的行為已經成立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尤女一開始就是出於詐欺的故意先用辣妹照片充當自己,又用家裡處境困難急需用錢等理由向網友借錢並保證會還,尤女的行為是詐欺的行為,男網友也因為尤女的詐欺行為陷於錯誤而相信尤女是家裡有困難需要用錢,之後男網友因陷於錯誤而處分自己的財產匯錢給尤女,結果男網友因匯錢給尤女而有財產上的損失,故成立詐欺取財罪。
 

以下簡單整理詐欺罪的構成要件,詐欺罪的構成要件間是要有接續性的才有可能成立:

一、行使詐術:就是傳遞和事實不符合的資訊,進而使相對人有產生錯誤認知的可能。若只是跟主觀上的認知有關,因為每個人的認知本就不同,不能因為別人跟自己的認知不同,就說對方對自己行使詐術。

二、相對人陷於錯誤:這個「錯誤」是指詐術行使的相對人主觀上的認知與事實上的情形不一致。

三、相對人為財產上的處分:請注意,因為刑法上的詐欺罪是在財產犯罪裡頭,所以要成立詐欺罪最主要的就是要有關財產上的損失。

四、相對人或第三人受有財產上的損害

 

另外補充網路交友注意事項

1. 不要洩露個資給網友
2. 不要貪圖不當利益或性誘惑
3. 不要輕易依網友指示到提款機轉帳匯款
4. 如覺有異,應打165反詐騙專線查詢
5. 網路虛擬世界,勿輕信對方講述的身分及身世
6. 網路交友要冷靜,勿感情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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